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菏泽城区道路临时停车位收费标准延期
每30分钟为一个计费时段;首个半小时免费

作者: 姜培军 来源: 牡丹晚报 发表时间: 2026-08-05 10:05

中国菏泽网消息(记者 姜培军) 为加强菏泽城区道路机动车停放管理,促进车辆规范有序停放,进一步提高车位流转率,提升城市智慧化水平,7月31日,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公安局、市财政局、市城管局、市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延期执行菏泽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》,结合菏泽实际,决定延期执行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。

菏泽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对执行公务的军车、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救灾抢险车、城管执法巡查车、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、环卫作业车辆及残疾人专用车辆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应当免费的车辆,免收车位使用费。

停车收费具体规则如下:30分钟(含)内免费,超过30分钟开始计时收费(前30分钟不计入计费时间),每30分钟为一个计费时段。首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。新能源号牌汽车每日(连续24小时为1日)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费。

具体收费标准为:

一类路段:小型车(7座及以下):30分钟内免费;白天时段(7:00—20:00)首小时(含)内3元/辆,超过首小时每半小时加收1.5元/辆(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);夜间时段免费;单日内单次封顶25元。中大型车:30分钟内免费;白天时段(7:00—20:00)首小时(含)内5元/辆,超过首小时每半小时加收2元/辆(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);夜间时段免费;单日内单次封顶35元。

二类路段:小型车(7座及以下):30分钟内免费;白天时段(7:00—20:00)首小时(含)内2元/辆,超过首小时每半小时加收1元/辆(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);夜间时段免费;单日内单次封顶20元。中大型车:30分钟内免费;白天时段(7:00—20:00)首小时(含)内4元/辆,超过首小时每半小时加收1.5元/辆(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);夜间时段免费;单日内单次封顶25元。

通知要求,菏泽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服务有关单位应加大宣传力度,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,标明收费标准、计费办法和投诉举报电话等,自觉接受发展改革、公安、财政、城市管理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及社会监督。

本次收费标准执行期自2026年8月1日至2031年7月31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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